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首届“四川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7〕136号)和《“四川慈善奖”评选细则》规定和程序,“四川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委投票、社会公众网络投票、领导小组成员投票各占30%、30%、40%权重的原则,评选出首届“四川慈善奖”拟表彰对象,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入选“最具影响力慈善组织”。现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一、 公示时间
2017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共5天。
二、 公示内容
见《首届“四川慈善奖”拟表彰对象公示表》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028-86673567或邮件shzzfzjjh@jjsodf.org与我们联系。
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