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壮大,助推锦江区公益事业发展,结合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锦基金”)宗旨及业务范围,按照《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发布《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2015年度“TSP”公益项目征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从本指南公布之日起,2015年度“TSP”公益项目征集工作正式启动。
一、征集对象
在锦江区范围内落地实施的社会服务项目。
二、申报主体
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
1、具有完备的组织管理制度;
2、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专业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4、具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并具有良好信誉;
5、认同并接纳“TSP”公益项目开展实施的方式和理念,并愿意成为锦基金合作伙伴,提供志愿服务。
三、征集项目类型
1、A类(主要目的是扶持初创期社会组织发展,以项目为载体帮助初创期社会组织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助力其突破初期发展障碍)
(1)申报主体要求
仅限锦江区内初创期社会组织(截止本指南发布之日登记不超过3年)申请。
(2)资金额度
每个项目申报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
(3)资助项目数量
原则上资助项目数量预计15个,具体数量将根据项目申报总体情况确定。
2、B类(主要目的是打造公益品牌项目,助力社会组织梳理项目内容,形成完整的项目体系,创建社会组织公益品牌)
(1)申报主体要求
截止本指南发布之日登记超过2年相对成熟的社会组织。
(2)资金额度
每个项目申报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3)资助项目数量
原则上资助项目数量预计10个,具体数量将根据项目申报总体情况确定。
四、配套支持
“TSP”公益项目是锦基金为助推社会组织发展为最终目的而推出的品牌项目,意在以“项目资助”的形式承载“支持机构发展”的实质。在合作的社会组织开展TSP项目的过程中,以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为出发点,主要配套以下支持:
1、能力建设培训,邀请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以及公益行业从业人员开展系统、多维度的能力建设培训。
2、专业督导陪伴,组建一支本土的督导团队,全面陪伴社会组织发展。此项配套支持仅针对A类项目资助的社会组织。
3、大学生社会工作志愿者“一对一”跟进,招募一支大学生社会工作志愿者队伍,“一对一”跟进项目及其执行机构。
4、主题交流沙龙,围绕服务能力提升、机构成长、行业发展等话题进行学习讨论。
5、外出交流参访,组织优秀项目及其执行机构前往公益行业发展较成熟地区参访交流。
6、成果梳理,协助合作的社会组织共同梳理项目服务及机构成长经验。
7、资源对接,为合作的社会组织提供项目落地及活动场地对接、扶持发展政策资源链接等等多方面支持。
五、申报要求
(一)每个社会组织最多申报不同实施地域(以街道辖区为单位)的两个项目,可同时申请A、B类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根据中央和地方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相关精神,结合当前各地社情民意的实际情况,围绕社区治理的理念,确定申报项目方向及领域。
(三)申报项目要求具有公益性、创新性、聚焦性、可操作性、可推广性,确保项目的实施能真正惠及到有需要的人群。
(四)申报机构需深入街道、社区、院落等基层区域开展针对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评估与调研,并根据调研的实际情况进行项目设计。
(五)相关申报材料内容应力求完善、表达完整、叙述准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六)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必须一致,项目正式受理后,未经锦基金同意,不得修改申报材料。
(七)为充分发挥资助资金的杠杆和撬动作用,鼓励申报机构整合多方资金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六、申报日期
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16:00止。
七、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请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2015年度“TSP”公益项目申报书》(“资料下载”栏目处也可进行下载)。同时,按申报书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在申报日期截止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壹式叁份,加盖公章)报送至锦基金项目部。
八、项目管理
(一)信息公开
1、锦基金将在项目征集、评审过程、项目资助、项目信息、项目评估等各个阶段及时通过官网、微博、微信等渠道进行公开。
2、鼓励本次获得资助的机构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财务公开,并将该项作为2015年度“TSP”公益项目评优的依据。
(二)执行标准
1、锦基金与申报机构签订《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基金会2015年度“TSP”公益项目资助协议书》,项目执行须严格遵循《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基金会2015年度“TSP”公益项目资助协议书》及《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2015年度“TSP”公益项目申报书》有关要求和计划。
2、项目执行期间,任何情形下都应明确项目为锦基金资助。
(三)项目期限
项目实施应自签订《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基金会2015年度“TSP”公益项目资助协议书》起一年内完成。
(四)经费管理
1、锦基金根据《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基金会2015年度“TSP”公益项目资助协议书》分批次进行项目经费拨付。
2、申报机构应当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非盈利会计核算制度。
3、资助经费用于项目部分支出不得少于80%,用于机构发展费用合计不超过20%,该比例纳入财务审核中。如有特别的行政经费需求请在申请中提出。
(五)管理流程
九、相关评审
(一)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主体资质审核
1、具备以下情况的机构可享受免检:在锦江区民政局等级评估中(3年有效期内)获得3A级及以上等级的相关机构;接受锦基金2014年度“TSP”公益项目资助且表现良好的机构。
2、其余申报机构,锦基金将组织开展相关审核工作。
(三)申报项目评审
根据申报项目不同类别(A类、B类)和涉及领域,邀请相关评委对项目申报机构进行现场评审,并对申报项目的需求评估、目标设定、服务内容、社会效益、经费预算等多个方面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创新性、针对性等进行审核。
十、项目监管
项目执行过程中,申报机构如果出现瞒报、欺骗等行为,锦基金将立即取消对该项目的资助,并在锦基金网站上进行通报,同时取消该申报机构三年内的申报资格。
项目监督投诉电话:028-86673567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近秋 梁雨丽
电 话:028-86673036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宏济巷23号莲新市民中心5楼
新浪微博: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申报邮箱:jjjxmb86673036@163.com
网 址:www.jjsodf.org
邮 编:610065
*暂定7月9日(周四)下午13:30在锦江区宏济巷23号莲新市民中心5楼锦江公益伙伴空间举办2015年度“TSP”公益项目征集说明会,诚邀各申报组织参加,详细安排将另行通知。
*以上信息如有修改或说明请以锦基金官方网站信息为准。
*“TSP”,意为“种子计划”,“种子”象征着社会组织的不断茁壮成长,TSP采用项目实战和配套支持有机结合的方式,帮助处于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成长,帮助具有创新性、可推广的公益项目发展成为优秀项目,培养优秀的项目管理人才,提升社会组织管理运作、项目运作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为社会治理培育多元参与主体,推动地区公益事业发展,增强人民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