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艺术与公益之间结合的探索和创新,培养艺术公益后备人才,促进艺术类社会组织成长,助推区域公益事业发展,现面向社会发布《2015年度“锦•源”青年艺术人才助力计划预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拟资助对象
40周岁及以下的美术创作领域青年艺术人才。
二、申报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户籍登记为成都市常住人口;
(二)在美术领域有一定造诣和发展前景;
(三)对自身发展有相对清晰的规划及实现路径;
(四)认同公益理念,有意愿致力于运用艺术推动公益行业发展。
三、预征集周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接受申报。
四、拟资助内容
经审核通过后,将提供一定周期的资金支持,资助青年艺术人才研习、进修、交流、访学及进行艺术创作。
五、拟资助数量
预计资助15—20名青年艺术人才,其中2—3名给予重点资助。
六、拟资助额度
5万元—10万元/年,重点资助对象资助额度由项目筹备组委会另行研究议定。
七、拟资助周期
总周期原则上为3年,资助周期内若上一年度资助对象受资助的项目运行评估合格则对该资助对象继续下一年度的资助。
八、预申报需提交材料
(一)《明日艺术基金·2015年度“锦·源”青年艺术人才助力计划预申报书》;
(二)申报主体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主体曾在本领域获得专业奖项或参加过展览、演出活动的,须提供获奖、参展、参演证书清单及复印件;
(四)申报主体本人主要作品的照片5—10幅;
(五)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请发至邮箱:shzzfzjjh@163.com)应一致,并于截止时间前邮寄给项目筹备组委会(以收到邮寄和邮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宏济巷23号莲新市民中心5楼,邮编:610000,联系电话:028—86673567。
九、其他
(一)有申请意向的青年艺术人员,请下载填写预申报书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期项目筹备组委会将根据此次预征集具体情况发布正式征集公告,最终以正式征集公告为准;
(二)申报主体要保证预申报项目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申报主体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三)项目筹备组委会对申报主体在项目预申报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项目筹备组委会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明日艺术基金筹备委员会
2015年度“锦·源”青年艺术人才助力计划项目筹备组委会
2015年8月7日
download: “锦•源”青年艺术人才助力计划•预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