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锦江区未成年人的帮扶工作,培育支持未成年帮扶类社会组织发展,促进区域内社会组织多元化发展,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特面向社会征集锦江区未成年人帮扶项目执行社会组织。现将征集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落地实施范围
锦江区
二、项目内容
1、附条件不起诉及不起诉(必做);
2、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必做);
3、心理测评与心理辅导(必做);
4、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长亲职教育(必做);
5、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权益保护延伸活动(必做);
6、其他未成年帮扶活动(选做)。
三、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
四、项目实施周期
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止
五、确定执行社会组织方式
按照公开征集比选确定项目执行社会组织。
六、项目执行社会组织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有关印证材料)
1、注册在成都市范围内的社会组织,并在社会组织评级中获得3A及以上;
2、成立年限3年以上,并按期参加年检;
3、具备以下健全的法人资质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4、具备以下条件优先考虑:
(1)具有成功运作该类型项目经验,且获得资方认可;
(2)具有该类型项目研究方面经验,并获得社会认同;
(3)具有该类型项目专业督导团队,并已具备1年以上该类型服务在地督导经验;
(4)具有该类型项目专业服务团队,并已具备1年以上该类型服务在地服务经验。
七、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1、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
2、支撑材料;
3、其他需要的说明和证明材料。
八、提交申请截止时间
本次项目发布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16:00(电子版、纸质版均需在此时间范围内提交)。
九、申报方式
申报社会组织请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公益项目申报书》(“资料下载”栏目处也可进行下载)。同时,按申报书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在申报日期截止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壹式叁份,加盖公章)报送至锦基金项目发展部。
十、相关评审
1、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申报项目评审
邀请相关评委对项目申报机构进行现场评审,并对申报项目的需求评估、目标设定、服务内容、社会效益、经费预算等多个方面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创新性、针对性等进行审核。
十一、项目监管
项目执行过程中,申报机构如果出现瞒报、欺骗等行为,锦基金将立即取消对该项目的资助,并在锦基金网站上进行通报,同时取消该申报机构三年内的申报资格。
项目监督投诉电话:028-86673567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雨吉,联系电话:028-86673036
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2016年8月9日
download: 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公益项目申报书(模板)——其他类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