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度“锦·源”青年艺术人才助力计划第一资助年度的整体运行情况,经2017年第一次临时理事长办公会议定,现就第二资助年度资助相关事宜进行公示:
一、资助对象
2015年度“锦·源”青年艺术人才助力计划第一资助年度资助青年艺术家及项目。
二、资助依据及标准
1、通过第一资助年度中期评估及结项验收的青年艺术家及项目。
2、根据第一资助年度中期评估及结项验收评分汇总得分进行高低排序,分别给予7万元/年、6万元/年、5万元/年的资金资助,每档资助资金数量占总体受资助数量三分之一。
三、资助周期
2017年1月—12月
根据《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关于全面推行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锦·源”青年艺术人才助力计划第二资助年度资助事宜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10日,17:00)。公示期内,若对相关事宜存在疑问,欢迎来电咨询,公示结束后,将不再受理评审相关咨询及查询事宜。
咨询电话:028-86673567
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庆云南街33号红星国际8号楼7楼
附件:2015年度“锦•源”青年艺术人才助力计划第二资助年度名单
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2017年3月6日
附件:2015年度“锦•源”青年艺术人才助力计划第二资助年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