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文件规定,面向社区居民、社区自组织和社区居委会三方征集社会服务需求,经社区居民议事会审议通过,柳江街道锦馨社区居委会拟定在2017年公服资金中使用19万元采用微公益创投的形式委托社会组织在社区开展3个公益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区概况
锦馨社区坐落在三环路外侧,幅员面积约350亩,有锦馨家园A、B、C三个小区。锦馨家园是一个大型的城市、农村拆迁安置户小区,有常住人口6800余人,流动人口1万余人。有1500平方米自主活动空间,社区青少年、老年人、社区文化营造和社区自组织培育亟待专业社会组织的介入,服务锦馨社区居民,提升社区居民幸福指数。
二、申报主体
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完备的组织管理制度;
2、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专业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4、具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并具有良好信誉;
5、认同并接纳公服资金项目管理模式 。
三、项目周期及金额
2017年8月-2018年5月,项目总金额19万元
四、征集项目类型
(一)社区文化营造类项目
1、项目金额:7万元
2、项目要求
项目针对锦馨社区居民,包括青少年、青年、老年人等群体,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综合素质,丰富居民业余文化生活,增进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营造社区文化氛围。
(二)老年人服务项目
1、项目金额:5万元
2、项目要求
项目依托社区各类兴趣小组,以老年人日间照料和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针对锦馨社区老年人尤其是独居老人开展项目活动,挖掘、培养老年居民骨干,形成老年人互助小组,引导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健康老人为体弱老人服务。
(三)社区自组织培育类项目
1、项目金额:7万元
2、项目要求
针对社区自组织开展讲座、沙龙、参访学习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为社区自组织在项目方案、项目执行等方面给予技术支持、指导,提供不超过2万元作为社区自组织项目活动资金并代管自组织财务,进而提升其院落管理、协商议事、有效解决社区问题的能力,促进自组织的培育和发展。
五、申报要求
(一)社会组织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域为柳江街道锦馨社区,项目周期为10个月(2017年8月-2018年5月)。
(二)一个社会组织原则上最多只能申报2个项目。
(三)申报项目要求具有公益性、创新性、聚焦性、可操作性、可推广性,确保项目的实施能真正惠及到有需要的人群。
(四)申报社会组织需深入社区开展针对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评估与调研,并根据调研的实际情况进行项目设计。
(五)项目要具有配置社会资源的能力,能够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
(六)社会组织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申报材料
(一)社会组织相关资质证明(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二)银行开户许可证(应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项目申报书。项目计划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目标、项目计划及经费预算、社会组织自身情况及所能提供的资源情况、受益人群覆盖情况、社会效益、项目评估等内容。
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请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公益项目申报书》(“资料下载”栏目处也可进行下载)。同时,按申报书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在申报日期截止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壹式叁份,加盖公章)报送至锦基金项目部。
(二)提交申报项目资料截止时间
2017年8月18日17:00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雨丽
电 话:028—86673036;18782938448
申报邮箱:cdgfzj@163.com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庆云南街33号红星国际8号楼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