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评估2015年度“锦·源”青年艺术人才助力计划(以下简称“锦·源”计划)资助项目阶段性实施情况,根据《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组织此次第三资助年度项目中期评估。具体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5年度“锦·源”计划第三资助年度资助项目
二、评估时间
7月25日(周三)14:00—16:30
三、流程安排
(一)提交《2015年度“锦·源”青年艺术人才助力计划第三资助年度中期评估报告书》
1、下载方式:锦基金官网“资料下载”处下载
2、提交时间:7月13日(周五)17:00前(电子版初稿)
7月19日(周四)16:00前(电子版定稿+纸质版)
3、提交方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ingriyishu@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按手印)报送至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专项基金发展部(锦江区庆云南街33号红星国际8号楼7楼)。
(三)项目陈述评估
1、方式
由锦基金组织评估小组对2015年度“锦·源”计划第三资助年度资助项目上半年度实施情况进行现场陈述,并提问交流。
2、内容
受资助项目在2018年1月至6月期间整体实施情况、项目计划目标完成情况、相关评价与反思、经费使用情况及收获等。详见中期报告书。
3、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25日(周三)14:00—16:30;地点根据实际安排,另行通知。
(三)结果公布及通知
项目陈述得分结果将于现场及时进行公布。具体中期评估结果将由锦基金综合整体评估情况,并经相关办公会审议过后及时在官网进行公示并以邮件形式反馈受资助艺术家。
(四)评估结果应用
2015年度“锦·源”计划第三资助年度受资助项目整体运行情况年度评估的主要组成部分。
四、相关事宜咨询
联系人:潘语 冯丽萍
联系电话:028-86673567
download: 附件2、2015年度“锦•源”青年艺术人才助力计划第三资助年度艺术家互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