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帮助各个区市县筹建社区基金会,规范管理的程序、政策,了解和掌握社区基金会的运行规律,促进社区基金会有序发展,2月20日上午,由成都市民政局和中共成都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主办,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承办的“成都市社区基金会培训”系列培训之第二次培训:全市社区基金会筹备登记管理培训会顺利举行。
此次培训由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申超主持,专门邀请到四川省民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冉敬军、行政审批处林处长林舸、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刘涛,从社区基金会的筹备、注册登记、规范运营等多个方面系统地向参会人员讲解了相关管理规定。
来自成都市各区(市)县社治委代表、成都市各区(市)县民政局代表、各区(市)县区社区基金会筹建人员代表等60余人参与了此次培训。
培训中,四川省民政厅基政处处长冉敬军对社区基金会的三方面进行了介绍。
首先,社区基金会是一项新事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鼓励对社区基金会进行探索。社区基金会主要目的是调动社会资源投向社区治理领域,鼓励居民参与;在推进发展的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它的三个特性:公益性、公共性和非营利性。社区基金会不能以营利为核心,各地区在发展过程中要想清楚想要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
其次,四川社区基金会的发展目前主要集中在成都,大多数都是以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社区治理需要多元参与,社区基金会参与社区治理的探索过程更需要多元参与,这个过程,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发挥引导作用,社区基金会也应注意主动与部门沟通交流,通过政社良好的互动来共同推进社区基金会的发展,共同探索社区基金会促进社区治理的有效路径。
第三,在社区基金会的治理方向上,一定要注重安全问题,社区基金会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在基金会筹建过程中就应同步进行党组织的筹建,要确保在党组织的引领下开展各项业务与活动;在社区基金会团队搭建方面,基金会管理人员的品质要可靠,有社区治理方面的经验和能力;运行过程中,要注重资金安全,应当就项目实施情况、社会效果等主动进行披露。
在四川省民政厅行政审批处处长林舸的介绍中,对基金会登记的基本流程,注意事项等作了详细说明。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此阶段预登记的名称需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歧义。名称形式为:行政区划+字号+公益活动范围+基金会。
申请核准在政务中心受理,需提供:基金会情况简介和章程草案。两项资料都可以在四川政务服务网站下载或通过民政窗口电话获取。省民政厅收到相关材料后将按照流程进行审核,并由行政审批处牵头,汇同社管局及基层政权处进行现场核查和指导。
审核通过后将出具社会组织名称预登记通知书,通知书中会说明基金会需要在获得通知书当日起6个月内完成登记注册所有筹建工作。
2、成立筹备
这个阶段,需要确定业务主管单位、完成开户验资、召开理事会、通过章程、选举主要负责人、确定办公场所等等。系列程序完成后,申请人填报基金会成立登记申报材料,再报送登记机关。
审核通过后,会发放统一成立基金会的批准文件以及法人登记证书。
1、成立登记申请书中需要写明成立必要性和发挥的作用;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近几年参与相关公益活动的情况;基金会宗旨、业务范围、原始基金的数量以及来源等等;申请人需要再申请书上签字或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批文中,需要明确业务主管单位、开展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3、基金会法人登记申请表:需要按照规定填报,不能改变表格的样式和模板,业务主管单位栏目在审核后需要加盖公章。
4、住所使用权证明:如使用租赁住所,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如是无偿提供,需要提供使用说明,说明应包含房屋面积、期限、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如果是国有资产,应由相关部门提供说明。
5、拟任法定代表人需出具没有担任其他机构法人的说明。
6、负责人:社区基金会负责人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担任;公职人员如需参与基金会理事会或监事会,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同意并出具正式的批准文件;秘书长要求专职,原则上秘书长不兼任其他职务。
7、验资报告:需要有资质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版的验资报告。
8、捐赠承诺书:需要写明捐赠资金金额,并承诺捐赠资金是捐赠人的合法财产。
9、社会组织成立党建承诺书:基金会成立的同时也需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成立相关党组织。
1、基金会理事会的人数:原则上应该是奇数。理事一般设置人数5-25人,任期最高5年,连任不得超过2届;需设监事会,成员至少3名,监事会独立于理事会,基金会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务不得担任监事。
2、公开募捐资格:基金会登记登记满两年后,通过等级评估并获得3A及以上等级后,可以提出公开募捐资格申请。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对基金会近年的业务范围、组织架构、活动开展情况、财务状况、年检年报情况、是否被管理机关处罚、是否进入活动异常名录、支出比例范围是否合规等方面进行审查。
随后,四川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刘涛为我们带来成立后基金会该如何管理的的分享,对社区基金会的管理、运作方面进行了介绍。
首先刘涛局长在介绍中说明到,我国主要用预防制的管理理念进行管理,区别于国外的追惩制。在基金会成立和登记前进行严控,但管理宽松,处罚相对缺失。
目前四川基金会的管理体制主要分为四种,一是直接登记管理,民政厅既是社区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也是业务主管单位;第二是综合监管体制,各部门按职能在自己范围监管;第三是双重负责管理,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都分别管理不同版块;第四是党建管理,新成立社区基金会都需要建立党组织,党建也是基金会年检的重要内容。
资金的问题:首先刘涛局长强调做社区基金会首先需要清楚慈善的概念,个人或企业的财产捐赠进入了基金会后,就是社会共有财产,这些财产不能作为盈利手段,且不能随意使用。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
法人治理:目前法人治理缺失的现象比较严重,很多管理架构都是虚设,但是基金会运行过程中其实很多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基金会应该加强相关规定的学习。
财务制度:财务方面一定要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为准则进行规范。公益性是基金会本质属性,基金会的受益人是非特定公众,如果个人通过基金会谋取私利,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人员问题:在基金会的人员安排上,刘局强调一定要选对人,基金会并非企业的捡漏之地,也是个专业的领域,应该引进专业的人才进行运营。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政府和企业的二元结构逐步向企业、政府、社会组织的三元结构的态势转变,社会组织的作用正在提升,虽然从数量上来看,社会组织用的数量很多,但是基金会的数量还太少,四川省社会组织4.4万多家,基金会才不到200家,还是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发展基金会应该注意: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社会优良风尚为己任;而不仅是扶贫济困,更重要的是对人们心灵的慰藉,对社会不足和缺陷的弥补,聚集和弘扬闪光点。基金会的发展需要利用自身优势找准自己的落脚点和切入点,心存高远、脚踏实地,把事情做好、做新、做出文化、做出样本,让更多人懂得慈善,唤起更多人行善积德的共鸣。
围绕培训内容,省民政厅的三位领导对大家在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和交流。
问题:基金会登记场地使用了国有土地,但是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是否需要相关部门出具说明,说明是否有相应模板?
回答:需要出具允许使用场地的说明,没有固定模板,事情说清楚就行。
问题:基金会原始资金的来源是否有规定?比如社会资本的来源比例?
回答:没有规定,只要是承诺捐赠就可以,但是捐赠之后就是社会共有财产。
问题:基金会核名前有政府部门领导担任理事,并出具了相关批准文件,过年后职位调整到另外的单位,但还没有正式履职,这种情况是否影响注册登记相关资料的提交?
回答:可以按照前期的资料先提交,成立以后再及时进行简介资料的变更和补充完善。
问题:基金会核名之后,出资公司中有两个名称变更,后期文件是否需要改变?
回答:不影响,按照实际出资情况提交资料即可。
培训最后,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申超对如何实施全市的社区基金会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几点建议和期望:
第一、统一认识,创新推进。希望各个区市县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围绕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发展工作,自觉把推动社区基金会的建设作为2019年的一项重要目标,加快工作进度,推动实现社区基金会合法成立,并高效发挥作用。
第二、主动作为,规范推进。社区基金会是个新事物,对于其进行探索,就是充分发挥成都作为全省一干这个主体作用的重要体现,也希望在一段时间的探索、创新和完善后,能给创造出在成都成立和发起社区基金会、规范运营以及有效发挥作用的本地经验。
同时,各地应注重考虑自身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社区自治和居民参与的程度,充分做好教研分析,在注重可操作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分层分阶段逐步推进本项工作。
第三、协同配合,合力推进。落实全市城乡治理大会的精神,社治委是主要牵头部门,民政局是落实部门,大家应该协同配合,合力推进,按照完善机制建设、有效发挥作用的要求,细化工作步骤,倒排工作时间,制定切实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进。
这个过程中,要有底线意识,注意专项风险防控。社会组织管理,包括社区基金会的成立管理和运作也存在三大风险,要注意防控:要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社区基金会的资金使用不是某个人、某个部门单独能够决定的,要按照社会组织的相关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日常开展业务和组织活动要注意活动实施安全。
各地区的社区基金会应注重建立健全及时向上级主管和牵头部门汇报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基金会风险防控机制并做好预防措施,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推进的日常动态日常监管,注重提炼和总结运行过程中一些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然后进行固化,形成模式。要时刻谨记:社区治理落实靠基层、落实在基层的理念。
最后,申局长表示:希望各区(市)县积极探索社区基金会发展和推进社区治理的有效经验,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在成都营造多元参与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
图1:四川省民政厅基政处处长冉敬军进行介绍
图2:四川省民政厅行政审批处处长林舸介绍
图3:成都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刘涛分享
图4: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申超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