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基金

2019.12.03 锦基金沙坪社区专项基金合作解除说明

      2019年8月1日,大邑县西岭镇沙坪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沙坪村”)与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锦基金”)经协商一致签订了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法发展基金会专项基金捐赠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同意沙坪村在锦基金成立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沙坪社区发展专项基金,协议约定启动资金为3万元,每年持续注入资金为3万元。启动资金将自协议签订之日(2019年8月1日)起15日内注入,如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启动资金未到账,则视为甲方单方反悔和违约,本专项基金捐赠合作协议自动解除。

      截止2019年9月9日,沙坪村注入资金为215元,未在规定日期内注入本协议约定启动资金3万元。

      2019年9月—2019年11月期间,协议双方就合作事宜反复进行了磋商,现决定终止该基金的合作,前期签订协议解除。已经注入资金215元转捐至由大邑县西岭镇飞水村在锦基金设立的锦基金飞水社区专项基金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