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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 四川慈善大讲堂第六课:正确理解第三次分配,以慈善法治促进共同富裕顺利开展

11月16日,由四川省民政厅主办、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承办、嘉祥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支持的主题为“正确理解第三次分配,以慈善法治促进共同富裕”的四川慈善大讲堂第六课在成都顺利开展,就如何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促进共同富裕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全省民政系统、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爱心企业、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相关人员近千人以线上加线下的方式参加了活动。

四川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建林出席活动并致辞。胡建林指出,今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署名文章,强调要加强公益慈善事业规范管理,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主要抓手,慈善事业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发挥的作用备受期待。近年来,我省慈善事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慈善法出台为契机,加强政策制度激励保障、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引导社会各界积极规范参与,慈善事业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胡建林强调,要清醒看到,我省慈善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瓶颈和短板,特别是组织载体发展不充分,综合激励机制不健全,慈善文化弘扬还有待加强。广大慈善人要深入实践、开拓创新,合力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促进共同富裕作出新的贡献。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以中央对第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促进共同富裕所需遵循的原则、思路和路径引出本期慈善大讲堂分享的主题——正确理解第三次分配,以慈善法治促进共同富裕。

金教授认为,第三次分配是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获得收入的主体自由处分其收入的结果,是社会自治过程中资源的调剂,不能孤立地看待第三次分配,更不能片面夸大第三次分配在共同富裕的作用和功能。要充分贯彻捐赠自愿原则,同时要加强民众从善的路径、机制及法制建设,这样才能发挥第三次分配独有的功能和价值。

此外,金教授表示良善的慈善法治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必由之途,慈善法治应为慈善事业从业者提供多样的组织形式和慈善资源,要关注慈善行业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问题,要锻造良善的慈善组织,要厘清政府责任与民间慈善、慈善与商业的关系。最后,金教授还从个人救助、社区慈善和网络慈善三方面谈到了慈善法的“有所为和有所不为”。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我们对共同富裕背景下,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第三次分配有了深入了解。我们期望广大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更加积极踊跃地投身慈善事业,参与第三次分配,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贡献力量。


图1:四川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建林出席活动并致辞


图2: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作分享


图3:线上会议大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