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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项目

2023.12.29 603专栏——成都: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社区基金会高质量发展

第七届成都603社区基金会主题活动向全省甚至全国展现了四川省探索社区基金会如何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推动社会治理向深耕善治转型及成都在社区基金会和社区治理的鲜明特点,一是准确的把握了时代的脉搏和主题;二是立足长远的顶层设计,为增进居民福祉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三是开放包容、勇于探索的工作作风;四是政社的良好协作和互动。四川成都一直在用生态的概念来做社区治理,正是这良好的生态环境才促进了社区基金会高质量发展。

本次活动邀请到四川省民政厅、成都市委组织部、锦江区委组织部相关领导为本次活动致辞,也对四川社区基金会发展提出希冀和展望。

廖永康:四川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常务副会长。

社区基金会是社区公益资源流转的中枢和纽带,是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重要力量,在转变政府职能、激发社区活力,提升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维护社区稳定,优化社区环境,保护弱势群体,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推动社区基金会高质量发展要做到“四个聚焦”,一是聚焦政治建设,深化党建引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二是聚焦内部治理,提升社区基金会的公信力和治理水平;三是聚焦能力建设,健全人才培育机制,提升社区基金会的公信力和治理水平;四是聚焦作用发挥,深化五社联动,助力城乡基层治理和深耕善治。

 

甘立军: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社治委常务副主任。

社区基金会作为参与基层治理的新力量,已成为创新社区发展治理的重要载体,在搭建社区资源集聚平台、动员多元主体参与、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都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实践探索为社区基金会高质量发展培育了良好生态,希望通过社区基金会这样以促进社区建设为目标的专业平台运营,搭建起社区的公益生态链,聚集、挖掘和培养社区本土公益人才,助推社区问题的解决和社区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余家洪: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社治委主任。

锦江区秉承“深耕善治”理念,创新多元共治机制,潜心基层治理实践,完善社区社会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基金的培育发展政策,通过公益低偿收费、“伙伴计划”等方式发展社区商业,探索“社区公益收益反哺社区基金,社区基金反哺社区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治理新路径。

 

四川省社区基金会相关政策文件

2018年4月,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

不断拓宽城乡社区治理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注重激发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活力,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创新城乡社区治理资金使用机制,有序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全过程监督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2019年12月,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

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设立孵化培育基金,建设孵化基地。通过慈善捐赠、探索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基层治理。鼓励社会力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改革登记备案制度,培育发展枢纽型、平台性、品牌性社会组织。

2020年12月,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区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川民发[2020]145号)

四川省民政厅在成都市开展社区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下放试点。试点期间,成都市登记的社区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为成都市民政局。

通知指出“社区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社区救助、慈善帮扶、环境营造、发展治理、养老托幼、文化娱乐等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

2022年1月,《四川省“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

大力推动社区基金发展。探索形成县(市、区)统一管理社区基金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捐赠等方式设立社区治理发展基金,完善居民投入精神荣誉褒奖嘉许制度,增强社区'造血'功能。

2017年9月,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 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的意见》(成委发〔2017〕27 号)

(二十五)健全社区发展治理多元投入机制。合理划分市、区(市)县、乡镇(街道)三级财政支出责任。市级财政加大对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的以奖代补力度,将相关经费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保障范围。区(市)县财政落实乡镇(街道)资金预算,保障乡镇(街道)和社区工作经费。优化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发挥社区公服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投入社区发展治理。落实项目清单管理,由居民(代表)大会或议事会自主决定项目内容和实施方式。完善“居财居管”“村财村管”制度,强化乡镇(街道)监督职责,采取财务人员委派制等方式,为社区提供无偿财务代理服务。探索设立社区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向社区发展治理,调动社区居民共同推动社区发展。

2017年11月,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五大行动”三年计划》(成委厅〔2017〕144 号印发)

建立社区发展基金,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共同投入、共同协作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投入社区发展治理。支持成立社区基金会和发展社区微基金。

2018年3月,成都市民政局、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中共成都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的实施意见》成民发(2018) 8号

建立社区基金(会)。挖掘在地资源,培育社区基金 志愿者队伍,通过多种方式建立社区公益微基金。完善社区公益微基金管理机制,实现在筹钱、筹人、筹规则的过程中撬动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目的。条件成熟的区(市) 县要探索设立社区基金会,支持社区内各种组织合作,动员辖区社会资源深度持续参与社区治理。

2020年10月,《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鼓励依法设立社区基金(会),按照规定接收和管理社会捐赠等,用于支持社区发展治理。

2022年1月,成都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

拓宽资金支持渠道。支持区(市)县成立社区基金会,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开展活动提供资金支持;适当放宽开办资金等登记条件,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成立社区基金会;已成立的社区基金应将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纳入重点支持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政府资金、社会资金设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基金或“微基金”,通过公益创投、以奖代补等方式对社区社会组织给予支持。

2022年5月,成都市“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

规范培育社区基金(会)。鼓励社会主体和民间资本按程序发起成立社区基金(会),加强社区基金(会)全程督导及技术支持,规范资金募集、使用及扶持项目管理,建立居民投入精神荣誉褒奖嘉许制度,探索社区基金会资产联合信托、保值增值,吸引社会资本持续稳定投入社区发展治理事业。到2025年,实现区(市)县社区基金会全覆盖。

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创新建设天府社创中心,打造集孵化培育、资质认证、要素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引导中心城区差异化建设分中心,推动资源共享、功能互补。规范发展各类社区基金,通过吸纳居民捐助、社会捐赠等方式,为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融合、推动社区共治提供可持续支撑。

2023年3月,中共成都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成都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支持社区基金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成社治发(〔2023〕4号)

对已设立但运行情况较差的社区基金,由设立该社区基金的慈善组织指导提升活力,对管理存在较大问题的进行及时清理;未设立社区基金的社区“应建尽建”,力争2024 年底前全市城乡社区实现社区基金全覆盖。……鼓励新成立的社区基金挂靠具有公募资质的慈善组织不断提升对社区基金筹资、自组织培育、项目实施的陪伴式支持能力。引导镇(街道)、社区与具有公募资质的慈善组织合作建立社区基金,提高社区基金覆盖率和资金使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