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成都市民政局《社区(村)公益慈善基金工作指南(试行)》文件精神,社区(村)依托慈善组织设立的公益慈善基金名称须具备“XX区(市)县XX社区(村)公益慈善基金”字样。经锦基金锦逸社区专项基金发起方申请,将原基金名称由“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锦逸社区专项基金”申请名称变更为“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锦江区锦逸社区公益慈善基金”。